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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對中國大陸保溫瓶啟動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

阿根廷對中國大陸保溫瓶啟動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

撰稿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更新日期:2024/04/23

阿根廷對中國大陸保溫瓶啟動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

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4年4月16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資訊網公布,阿根廷經濟部於2024年4月12日發佈2024年第174號公告,應阿根廷企業LUMILAGRO S.A.申請,對原產自大陸容量小於等於2.5升的不銹鋼瓶膽保溫瓶及其它等溫容器以及容量小於等於2.5升的玻璃瓶膽保溫瓶及其它等溫容器啟動反傾銷第四次日落複審調查,涉案產品的南共市稅則號列為9617.00.10。案件調查期間,現行反傾銷措施持續有效。公告自發佈之日起生效。

2000年10月27日,阿根廷對原產自大陸容量小於等於2.5升的玻璃瓶膽保溫瓶及其它等溫容器啟動反傾銷調查。2001年10月29日,阿根廷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開始實施反傾銷措施。此後,阿根廷先後進行三次日落複審,分別於2007年10月10日,2014年4月4日和2019年4月15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決並延長徵稅期限。

2002年7月29日,阿根廷對原產自大陸容量小於等於2.5升的不銹鋼瓶膽保溫瓶及其它等溫容器啟動反傾銷調查。2004年1月8日,阿根廷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開始實施反傾銷措施。此後,阿根廷先後進行三次日落複審,分別於2006年11月23日、2013年5月24日和2019年4月15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決並延長徵稅期限。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