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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非共同體(EAC)應積極進口替代產業以促進出口 發展區域經濟

東非共同體(EAC)應積極進口替代產業以促進出口 發展區域經濟

撰稿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更新日期:2024/04/05

東非共同體(EAC)應積極進口替代產業以促進出口 發展區域經濟

 

 

東非共同體(EAC)新聞稿

2024.4.5(駐南非代表處經濟組譯)

 

東非共同體(EAC)鼓勵會員國積極進口替代產業以促進出口,發展區域經濟。此舉可透過本地製造業生產增加出口,減少現有貿易逆差,並提高非洲大陸內部貿易。

東非共同體並建議所有會員國儘速運用泛非支付和結算系統(Pan African Payment Settlement System),促進貿易便捷化。另區域內投資製造業發展亦能促進產品多樣化及提高附加價值。

目前東非共同體國家 80% 之出口銷往世界其他非非洲大陸國家,主要品項係初級產品。僅有20%之出口及19%的進口來自非洲其他國家,主要品項亦為初級產品。

 

註:   東非共同體(East African Community,EAC)係由肯亞、烏干達、坦尚尼亞、蒲隆地、盧安達、南蘇丹及剛果民主共和國等7個東非國家於1967年首次組成之區域性國際組織,後於1977年解散。二度於2000年成立,索馬利亞則於2023年簽署加入,總部位於坦尚尼亞。目標在於東非貨幣統一與之後組成一個聯邦,擁有共同的憲法、總統與會議等。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署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