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臨勞動力短缺,斯洛伐克政府於本(3)月6日施行批准新法(第383/2023號法有關發放第三國人民國家簽證),將每年國家簽證(National Visa)配額從2,000個增加到最多1萬個,此舉旨在簡化特定第三國移工的入境流程及增加數量,特別是那些在製造領域擁有專業知識的人才,特別是關注汽車製造業,因該產業對斯國經濟發展至關重要,但面臨勞動力短缺。
- 該法規相關改革重點包括:
- 擴大來源國名單:包括亞美尼亞、亞塞拜然、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蒙特內哥羅、菲律賓、喬治亞、印度、印尼共和國、哈薩克、吉爾吉斯、摩爾多瓦、尼泊爾、北馬其頓、塞爾維亞、塔吉克、土庫曼、烏克蘭及烏茲別克等共18國。
- 產業別:依據世界勞工組織(ILO)職業分類別(ISCO)開放包括冶金和鑄造業、工程生產裝配、化學、橡膠和塑膠生產、電子組裝、堆高機操作、金屬焊工、CNC機操作、建築及維修等工人或作業員等11類工作。
- 放寬雇主規定限制:將雇主須於斯國定居最低門檻降低為3年(原為4年)。
- 增加交通運輸業的簽證數量:該法明訂公車司機的簽證配額每年最多2,000人,重型貨車司機則可至5,000人。
- 按該新法規範之國家簽證工作期間最長為一年,雇主可以電子方式向勞工辦公室(Central Office of Labour, Social Affairs and Family)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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