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2年7月22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公布,本(2022)年7月19日,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發布第40/2015/NTC/OPI/SSR/2022號公告,應巴基斯坦國內企業DIC Pakistan Limited本年5月28日提交申請,對原產於或進口自大陸和韓國的膠印油墨(Offset Printing Ink in the form of paste)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調查。案件調查期間,現行反傾銷稅持續有效。該案調查期為2019年4月1日至本年3月31日,涉案產品巴基斯坦稅則號為3215.1110、3215.1190、3215.1910和3215.1990。公告自發布日起生效。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預計終裁結果於12個月內作出。
2015年12月7日,應巴基斯坦國內企業DIC Pakistan Limited.申請,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對原產於或進口自大陸和韓國的膠印油墨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7年7月21日,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對該案作出否定性終裁,決定不對上述國家涉案產品徵收反傾銷稅,並退還已徵收的臨時反傾銷稅。2017年8月31日,巴基斯坦申請方DIC Pakistan Limited就該案終裁結果向巴基斯坦反傾銷上訴法庭提起上訴。本年4月7日,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發布公告,應巴基斯坦反傾銷上訴法庭於本年2月22日提出的重審要求,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重審並修改該案原審終裁結果,決定對涉案產品以成本加運費貨值徵收反傾銷稅,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年7月20日止。涉案產品為糊狀膠印油墨或油基膠印油墨,但不包括水基、UV基、溶劑基、柔版凹版印刷油墨和液體、粉末或固體形式的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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